關于省就業和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對我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實地督導情況的通報


關于省就業和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
對我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實地督導情況的
通  報
 
各區、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協調機構,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管理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
      12月28日-31日,省就業和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對我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進行了督導,對部分在建工程項目進行了實地核查。在肯定我市治欠保支組織領導、體制機制建設、部門聯動、案件查處、制度落實等方面取得成績的同時,也指出了實地核查的部分工程項目存在的問題?,F將有關問題通報如下。
一、存在問題
(一)整頓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改進建設領域工程款支付管 理方面
1. 施工單位關鍵崗位管理人員(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未全人數及全次數參加監理例會、項目經理不在場履職(用執行經理代替);
2.建設單位向專戶以及其它工程款賬戶撥款統計混亂、不清晰,存在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支付比例支付工程款行為;
3.建設單位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特別是有些建設單位要求施工單位提供了履約擔保);
4.落實施工過程結算方面,部分項目不規范,有的按月審計速度慢、超出約定審計時間,有的項目未提供工程結算單,有的項目未按合同約定進行撥款等。
(二)政府投資項目過程監管方面
1.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無工程預付款相關約定;
2.個別政府和國有企業投資項目撥付工程款的約定涉嫌施工單位墊資承包;
3.個別政府和國有企業投資項目無發改部門批復的可研報告。
(三)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方面
1.部分項目施工日志及監理日志記錄混亂、內容不全、每日記錄的施工人員彼此之間以及與監管平臺系統之間不相符,且應該計入當日各工種人數和總人數;
2.勞資專管員任命書后未附其身份證復印件;
3.勞動合同、考勤表、工資表等材料工人簽字存在代簽現象;
4.勞動合同不規范,有的計酬標準不符合市場實際情況,有的勞動合同中約定每月支付2000元生活費。
(四)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方面
1.施工合同無建設單位向專戶撥付人工費協議(補充協議);
2.專用賬戶三方監管協議約定不規范。如,約定按月將農民工工資和人工費存入工資專戶加上了“不低于當月已完成價值的20%”的限制(與《條例》要求的每月足額支付工資相違背);
3.建設單位向專戶撥付人工費不足額、不及時甚至有些月份未撥付;
4.部分施工單位從自己銀行賬戶向專用賬戶撥付人工費;
    5.專戶開通后,仍有部分月份未通過專戶支付工人工資。
(五)分包單位委托總承包企業工資代發制度方面
    1.施工單位通過專戶發放工資不足額(數額和人數)。應發工資額與單位提供的從專戶實發工資額差額比例很大,且未能提供工人離場結算證明,存在較大欠薪隱患;
2.施工單位自開工來的工資發放統計混亂;
3.總包代發協議的分包單位數量不全、個別項目仍存在總包將工資支付給包工頭、包工頭再付給工人情況;
4.施工單位未準備開設專戶前工資發放記錄;
5.個別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合同中約定由分包單位支付農民工工資。
(六)工資保證金制度方面
1.部分工程項目涉及建設單位、總包單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未繳納;
2.有的項目未提供本區市免繳工資保證金文件證明。
二、問題產生的原因
(一)區市人社部門牽頭作用發揮不到位。問題在項目,責任在區市。樣板項目打造專項行動已經開展多次,此次省領導小組實地核查過程中,仍普遍出現項目質量不高、項目數量不足問題,反映出相關區市人社部門未完全發揮治欠保支協調機構牽頭部門作用,未加強督導檢查,未嚴格督促各成員單位履職盡責,未強化執紀問責。
(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落實行業監管責任不到位。實地核查項目過程中發現,部分區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在落實工程建設領域欠薪源頭治理、工資支付保障制度方面存在欠缺,在規范工程建設領域市場秩序、施工過程結算、工資保證金等相關制度方面仍存在較大漏洞。因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不同程度存在日常監管責任落實不力,督促指導項目力度不夠等問題,造成在此次省督導組實地核查過程中暴露出了較多問題。
(三)財政、發改等部門未嚴格政府投資工程項目過程監管。檢查發現,部分區市財政部門按規定及時撥付政府投資項目財政資金,有的未直接將人工費撥付到農民工工資專戶,部分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無工程預付款相關約定,個別項目撥付工程款的約定涉嫌施工單位墊資承包,個別項目無發改部門批復的可研報告。
三、有關要求
(一)對發現的問題迅速督促整改。各相關區市(市南、市北、李滄、嶗山、城陽、膠州、西海岸)、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行業主管原則,對實地核查涉及的項目迅速督促整改。要根據省督導組在項目現場反饋的情況,結合此次通報中匯總的問題,逐一落實,簡單問題即知即改,復雜問題列明整改方案和整改時限。請各相關區市于1月7日下班前,將實地核查項目整改落實情況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金宏網發送至“青島市勞動保障監察局”)。
(二)全面排查,舉一反三。各區市、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對照此次通報中指出的問題,利用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對本區市、本領域在建工程項目開展全面排查,對存在類似問題的限期整改,對涉嫌違反行業管理和《條例》規定的責令改正,拒不整改的進行處罰,全面提升本區市、本行業工程項目各項制度落實水平。請各區市、各行業主管部門于1月27日下班前,將本區市、本領域開展的工程項目全面排查情況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金宏網發送至“青島市勞動保障監察局”)。
    (三)落實考核要求,深入打造樣板工程項目。上級的督察考核將于今年3、4月份展開,為做好迎檢準備,各區市、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深入打造本區市、本領域樣板工程項目。選取項目時,除要嚴格落實各項制度外,還要盡量選取辦公環境整潔、項目周邊交通方便的項目,要確保各區市至少8個備檢項目,其中政府投資項目(含政府投資、國企投資、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要占一半以上。各區市要積極統籌推進本區市迎檢項目選取工作,在經過市級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把關驗收后,1月27日下班前,將本區市樣板項目名單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金宏網發送至“青島市勞動保障監察局”)。
   
    青島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月4日
 
(聯系人:蔣海龍,電話:81608979)

相關資訊

[!--temp.p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