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預拌混凝土冬期生產質量管理的通知
關于加強預拌混凝土冬期生產質量管理的通知
各區(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各有關單位: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冬期預拌混凝土生產質量管理,堅決遏制建筑工程質量事故的發生,確保主體結構安全,保障工程質量,提升建筑工程品質,現就加強我市預拌混凝土冬期生產質量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質量責任意識,做好冬期生產準備
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要高度重視冬期預拌混凝土生產,建立健全質量、安全保證體系,提高質量、安全意識,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要嚴格按照《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規范》(GB50666)和《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規程》(JGJ/T 104)的有關規定,配合施工單位制定的冬期施工方案,制定并執行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冬期生產專項方案。對影響生產質量和安全生產的問題,應及時研究解決并制定預防措施。
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當室外日平均氣溫連續5天穩定低于5℃,應立即執行冬期生產方案,采取冬期生產措施。沒有冬期生產專項方案、冬期生產準備工作不到位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不得進行冬期生產。
二、強化生產運輸控制,保證產品質量穩定
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應及時對冬期所使用的配合比進行設計試配,做到生產時有據可依。要對預拌混凝土的生產、運輸重點監控,并對原材料的加熱、攪拌、運輸等進行熱工計算,必須達到規范要求。
?。ㄒ唬娀牧瞎芸?br /> 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要根據生產任務情況做好原材料采購計劃并儲備充足。按照標準要求執行原材料進場檢驗制度,嚴查原材料進廠合格證及型式檢驗報告,嚴格按批次對原材料進行復檢,復檢不合格禁止使用,認真執行不合格原材料退場制度,嚴禁將不合格或存在質量隱患的原材料應用于預拌混凝土生產。各生產企業應落實好原材料堆場覆蓋措施,特別要保證骨料含水率的檢測頻次和外加劑復試的準確性,嚴格控制其摻量,防止其波動影響混凝土的質量。拌制混凝土所用粗細骨料不得含有冰雪、凍塊及其它易凍裂物質。在摻用含有鉀、鈉離子的防凍劑混凝土中,不得采用活性骨料或在骨料中混有此類物質的材料。所用防凍劑應不含氯鹽,不宜摻用含尿素防凍組分的防凍劑。
?。ǘ娀a過程管控
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需嚴格執行《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程》(JGJ 55)相關要求,按照試驗數據制定配合比參數,水泥、粗細骨料、外加劑、礦粉摻合料(含粉煤灰)等摻合料摻量需符合相關規定。生產企業應配備、使用攪拌設備計算機控制系統,生產數據應實時存儲、真實可靠,不得篡改、偽造,做到混凝土配合比可溯源。配合比試驗報告(含生產配合比)需經試驗室負責人簽字確認,并建立配合比試驗和現場調整臺賬,配合比調整需實時記入調整臺賬,確?;炷临|量可追溯。
?。ㄈ娀\輸過程管控
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要做好測溫、計量工作,按照要求測量環境溫度、原材料溫度、混凝土出機溫度。輸水泵、水箱、外加劑泵、外加劑儲藏箱等要采取保溫措施,混凝土運輸車罐體上應加蓋保溫罩,以減少運輸中的熱量損失,確保澆筑入模溫度不低于5℃。及時校準原材料計量系統,特別注意避免防凍劑摻量較大時溢出計量罐?;炷翑嚢璧淖疃虝r間應較常溫下的延長15s-30s,保證混凝土攪拌均勻。
?。ㄋ模娀M場驗收管控
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要與施工單位做好施工現場技術交底工作,明確要求施工過程嚴禁隨意加水,及時解決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做好預拌混凝土交貨質量檢驗、施工現場混凝土性能技術指導和實體質量回訪工作。各施工單位要強化預拌混凝土進場驗收管控,嚴格進場程序,嚴禁將存在質量隱患的預拌混凝土產品用于建筑工程。
三、加強質量行為監督,落實工程質量責任
各區(市)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要加強對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質量行為的監督,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督和查處力度。對冬期生產方案和保障措施落實不到位的,未采用冬期施工配合比的,采用不合格原材料或存在嚴重質量隱患的,產品質量檢驗不達標的,要依法進行查處。
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應嚴格按照技術標準和合同要求,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預拌混凝土進行質量驗收檢驗。在混凝土施工過程中,嚴禁向混凝土拌合物中加水?;炷翝仓戤吅?,應按要求進行養護,并進行保溫覆蓋,嚴防混凝土受凍,確保結構安全。
青島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
2020年12月29日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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